青岛人才引进政策

  • 日期:2024-07-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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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政策: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租房补贴:

本科毕业生按照500元/月的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照800元/月的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

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一个月4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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