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引进政策

  • 日期:2024-07-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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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政策: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住房补贴:

广州南沙区:

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学士2万元。

广州黄埔区:

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

广州花都区:

博士研究生总额5万元、硕士研究生总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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