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引进政策

  • 日期:2024-07-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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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政策:


对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落户奖励:


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生活补贴:


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南昌工作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创业支持: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可申请30万元-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购房补贴:


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岗位补贴:


凡驻昌企业引进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在昌落户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将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1000元/人标准,给予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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