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分局辅警招考公告

  • 日期:2018-08-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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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我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视频巡查作战、情报信息打击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余杭区公安分局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交警指挥中心文职岗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招考辅警2名,均为男性。 二、 报考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语音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年龄20周岁~35周岁(1998年8月24日前出生——1983年8月24日后出生)。 (三)户籍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文凭,计算机、信息工程、统计学类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 三、招考原则与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前(工作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705、703办公室(临平街道星丁街1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 4、报名当天经填表、资格审查、初检等手续确认。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与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和录用期间,劳动报酬按区政府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 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孙警官、俞警官 ,联系电话:89263237 。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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