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19-05-0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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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杭州市户籍人员,余杭区户籍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无失信、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具体如下表格: 招聘 岗位 人数 年龄 户籍 学历 专业 窗口服务、档案审核 8 35周岁以下 浙江 杭州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50号建设大厦6楼608室、604室,联系电话:0571-86243467、0571-86243460。 3.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由公司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视情决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对所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相关岗位数可空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放弃的(成绩一年内有效),将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将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其他事项 被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区公租房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区公租房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