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山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日期:2019-05-15 17:37
- 浏览:456次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径山镇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大联动巡查执法辅助队员2名,巡防大队辅助队员3名,共计5名。年龄:18-35周岁(1983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5日期间出生);户籍:瓶窑组团(含径山、瓶窑、黄湖、鸬鸟、百丈)户籍,或本人、配偶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在径山镇拥有自建房或商品房,且本人为常住人员。详见附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1 大联动巡查执法辅助队员 2 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2 巡防大队辅助队员 2 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3 巡防大队辅助队员(内勤) 1 女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参加体能测试 经民政、残联、人力社保等部门认定的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证困难家庭人员或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8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径山镇党群工作办306室,咨询电话:88583300。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按规定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房产证、结婚证、经常居住的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镇党群工作办进行资格审查,对因个人资料失真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4.考察与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经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由余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径山镇政府工作。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径山镇政府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2019年径山镇招聘工作人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