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4-05-1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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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于今年5月起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2009年(含)后毕业的余杭户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以本人名义在区内创办企业(于2008年1月1日以后,2013年11月30日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可通过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杭州人才网检索)。 2.大学生在区内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创业主体为团队的,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成员出资额必须占团队成员出资总额的50%。 3.凡参加市、区人力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培训的大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共性材料 1.余杭区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或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3份; 2.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2份; 3.身份证、户籍证明、法人代表学历证明(团队创业须提供团队所有成员相应材料)各2份 ; 4.法人代表在本企业参保证明2份;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各2份;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份; 7.公司章程2份; 8.承诺书2份。 (二)个性材料 1.申请商业贷款贴息 (1)贷款合同、支付凭证各1份(必报)。 2.申请项目无偿资助 (1)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1份(必报); (2)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三至五份)各1份(必报); (3)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各1份; (4)相关的获奖证书等各1份; (5)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书等各1份; (6)销售业务合同各1份。 3.申请房租补贴 (1)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各1份(必报)。 (三)续补企业所需材料 1.申请项目无偿资助 (1)项目运行情况报告1份(必报); (2)企业前半年财务报表1份(必报)。 2.申请房租补贴 (1)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各1份(必报)。 凡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人员,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7楼756室),或区财政局企业科(临平东湖街道东湖中路236号,11楼1114室)。咨询电话:89175382、89183937,联系人:连丹丹、徐星。 相关表格可从余杭人才网——人才人事——创业专区栏目中下载。报送时请一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yh89175382@163.com。 附件: 1. 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doc 2. 余杭区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3. 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doc 4. 承诺书.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财 政 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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