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余杭区工程师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组成人员的通知
- 日期:2014-04-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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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余杭区工程及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29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确保评审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杭州市余杭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成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成员根据单位或专家推荐方式上报产生。经遴选后根据专业设置分别确定正式成员。 二、评委会专业库成员需具备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2、在我区从事化工、机械、电(气)机、电子、轻纺以及城市建设工程中从事房屋建筑施工、市政道桥、建筑设计、建设工程造价、园林绿化等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 3、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高,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4、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事项 推荐对象需填写《杭州市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项表》一份,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业组专家信息汇总表》和电子证件照。届时将从中遴选产生评委库组成人员,并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 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逸,电话:86164564,E-mail:zjchenyi@126.com。 附件-信息表及汇总表.rar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