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楚用人单位的“天价”招聘

  • 日期:2018-08-1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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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薪为招聘“诱饵” 这是一家广告代理公司,负责招聘的一位小姐不停地大声给每个求职者算账:“一天就能赚130元,如果做得好有广告的话,一天就能赚2000元。你们算算,不出三年就能买房买车了。”在她不停的鼓动下,前来投简历的人越来越多。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了解到这家公司没有底薪,而且要想完成规定的业务量是相当不容易的。 用人单位抬高门槛“作秀” 一位女士告诉记者,这家单位要求太苛刻,自己已符合用人条件,可用人单位硬说自己普通话不好,连简历都不收。 记者最后来到了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该人才交流中心综合部的负责人称,为了防止假招骋的情况出现,中心首先对进场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必须是有正规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有政府批文的中介机构才能进场;其次,中心把所有的职位需求信息公布出来,使求职者一目了然,同时相应地调整了进场费。 作为深圳第一部人事人才方面的法规,它对人才市场上的招聘、应聘、人才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对人才租赁、转让以至猎头公司等也作出了规定。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突出诚信理念,明令禁止虚假招聘广告、欺诈合同等行为。本报记者何涛 首先,求职者要注意招聘广告的可靠性,一定要看各类职介所张贴的招聘广告是否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另外,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收取押金是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何涛) 一、无照(营业执照)、无证(人才中介许可证)从事非法人才(职业)中介经营。 三、通过互联网从事非法人才中介活动。以各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或通过租用网页长期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五、外国企业在深圳从事非法猎头业务。一些外资机构未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接受国外公司业务在深从事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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