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前行争朝夕 勠力同心创新局~余杭人才网

  • 日期:2018-01-3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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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争朝夕 勠力同心创新局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回眸 2017年是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在区委领导和上级人大指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在推动深化改革、助力转型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践行民主法治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议题60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4项,开展执法检查、评议、视察等活动16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函20件,实现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行权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讲大局放在首要位置,明方向、强担当,坚持把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履职实践中,更加积极有效地服务中心大局。 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把握正确方向。常委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精神和区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政治上保持定力,坚决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做到履职上积极有为,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盯住法”、“管住钱”,依法用好人大各项职权,在助推区委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改革深化、重大项目落实上扛起责任,在保障民生改善、扩大民生福祉、办好民生实事上强化担当,始终做到为民代言在“一线”、监督工作在“一线”、推动发展在“一线”。 围绕建设“五大余杭”履职尽责。听取和审议我区科技创新绩效、环境“双提升”工作情况报告,视察人工智能小镇、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等科创平台(园区),建议区政府提高科创政策绩效、完善机构管理体制,助推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力“创新余杭”加快建设;作出关于促进“美丽余杭”建设的决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构建有利于“美丽发展”的社会环境,支持“美丽余杭”各项行动;跟踪监督良渚申遗工作,听取良渚申遗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视察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调研我区文创产业发展,提升“文化余杭”品牌自信;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监督调研,“回头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力“平安余杭”深入推进;专项督查区委“10+X”惠民新政落实情况,推动政策、资金在民生领域落地更有力度,共享“幸福余杭”发展成果。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履职尽责。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督办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等代表建议,要求区政府围绕特色小镇建设、智能制造升级、新型业态培育等方面,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和统筹机制,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与省市人大联动督查“最多跑一次”改革,召开现场会,听报告、查问题、补短板;向各级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323份,形成37条意见建议;梳理上报一批不符合形势发展、制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法规条文,推动改革跑出“余杭速度”。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加强调研,听取我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区政府加快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利。关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听取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区政府继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机制,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久活力。 围绕依法人事任免履职尽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根据换届安排及区政府提名,重新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依法任命区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确保政府职能有效行使和重大改革举措有序推进。着力推动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修订完善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制度,健全会前审查、任前考试、投票表决、任职表态、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切实提高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常委会坚持发展导向、民生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认真履行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推动财经工作监督更加全面精准。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调整、决算报告,及时作出审议意见和相关决议,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财政资金更多地向重大发展项目和重要民生事业倾斜。坚持“议财”与“议事”相结合,继续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的审查监督力度。针对票决通过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尚未完工的27个项目列清单、定职责、督进度,督促项目按计划完工。听取我区产业引导基金运行情况、临平新城资金运行情况报告,全程跟踪监督教育专项资金编制执行情况,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注重发挥审计机关对全口径预决算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监管、存量资金盘活使用等9项问题不断改善。 加强对“十大专项行动”的监督。围绕“美丽余杭”十大专项行动,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实现全域美丽目标。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监督活动,组织7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区144条劣Ⅴ类河道开展定点定向全覆盖督查,利用“线上+线下”工作手段,严格落实河长制,累计开展巡河3700余次。听取和审议我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污水处理厂建设、南湖滞洪区引配水等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专项督查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区违章建筑处置及拆后利用工作情况报告,调研瓶窑老集镇、仓前街道梦想小镇四期等改造整治项目,推动加快“拆改用”一体化进程。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和“清洁家园”专项行动,听取临平老城区有机更新项目工作情况报告,督查临平副城范围内10个镇街、平台的环境整治、绿化保洁工作;视察临平副城“三路一环”快速路工程实施情况,调研余杭区东西向快速通道工程建设,要求区政府合理统筹相关规划、科学安排建设时序、优化交通网络系统,大力实施融城发展战略。 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听取和审议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报告,认真督办完善失能失智老人养老体系等代表建议,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举措更好落实。聚焦民办教育改革,听取我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民办教育纳入政府整体教育发展规划的步伐,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题视察“健康余杭”建设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区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和省生物医药孵化器,提出深化全民健康认识、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意见。关注我区生态保护工作,听取区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始终把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任务,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与省市人大联动开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对区政府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集体学法等途径,常态化推进学法用法,提高党政干部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加强对法检两院的监督,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院司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高度关注中央深改组关于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调研两院司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支持首批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各项司法改革举措深入推进。 着力激发代表活力 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健全机制、优化服务、丰富内容、拓宽渠道,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提升代表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代表工作办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等工作制度,健全代表视察、代表述职、代表履职监督等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接待代表制度,全年走访联系代表416人次,分片开展代表接待活动5次。健全代表履职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履职档案、实行量化积分,切实强化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新代表履职意识培养和能力提升,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培训班、专题报告会、新老代表交流会,广泛邀请代表参与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列席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会议等活动。深化代表小组定向视察,试行专题调研,让代表更好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情况,形成了政府工程规范化管理、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等一系列专题调研视察报告,代表小组活动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争做全省榜样·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全年共发动代表806人次就近就便参与监督“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切实增强代表大局观念和议政活力。不断完善代表联络站运行机制,首次开展代表身份的区领导进站接待,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研发并投入使用“网上代表之家”系统,落实站点接待与网络接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年来,累计组织开展代表联络站活动294次,接待选民264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577条,协调解决问题640个,代表联络站影响力不断扩大。完善代表建议多元化督办机制,选取A类(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建议进行“回头看”,深挖A类建议“有承不诺”等问题。综合运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委办联系跟踪督办、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有效手段,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切实提高建议解决实效。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279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代表建议解决的满意率(含基本满意)达到95%。 探索、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会商)制。贯彻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从镇(街道)、区两个层面积极探索、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会商)制工作。6个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14个街道借助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平台,先点后面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制;常委会及时作出实施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全面启动区级层面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常委会始终在建章立制设标准、科学论证显民主、跟踪推进求实效上重调研、强指导,实现我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会商)制工作全面有序开局。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镇(街道)共票决(会商)民生实事项目142个。区级层面共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168件。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常委会始终按照“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驰而不息地强制度、转作风、提能力、夯基础,使人大工作在传承和创新中砥砺前行。 加强制度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对区人大及常委会的议事程序、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安排,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有效行使。研究制定财经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增强机关各委办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人大机关整体效能。 加强机关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专题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努力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进村社访民情解民忧”蹲点调研、周三夜学夜访等活动,推动人大工作更接地气。围绕常委会重点任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推行主任会议议题专题调研制度,全年共形成调研报告23份,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9次。创新人大信访工作,“聚焦同类信访监督机制”被省市人大列为总结推广项目。加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全面展示人大履职成效、基层创新亮点和代表履职风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一岗双责”, 严守政治规矩和纪律红线,锤炼打造人大“铁军”。 加强镇街人大建设。进一步强化镇街人大机构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确保镇街人大有序运转。坚持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镇街人大制度,促进镇街人大工作扎实开展。召开镇街人大工作交流会,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培训,完善镇街人大工作考核机制,坚持常委会听取审议镇街人大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镇街人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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