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招考文职辅警公告

  • 日期:2017-09-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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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秘岗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招考辅警2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优良。 (二)遵守纪律,服从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余杭区户籍人员,年龄40周岁(197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文凭,文秘专业毕业。 (五)身体健康。 三、招考原则与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周五)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下午16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余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509、511办公室(临平街道星丁街1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当天经填表、资格审查、初检等手续确认。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精神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人才网公示(网址:www.hzyhrc.net)。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与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和录用期间,劳动报酬按区政府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本公告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26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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