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的农家乐经营户:你可能有一笔5.5万元的奖金拿

  • 日期:2017-07-0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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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农家乐经营户的“福利”来了,只要你经营的农家乐在今年年底前达到合格标准,就可以得到5000元的奖励,这是2017年7月31日起将实行的《关于加快推进农家乐规范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的奖励措施。 这还不是奖励的全部,《意见》规定,合格农家乐通过规范农家乐、特色农家乐、精品农家乐评定的,将再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余杭区计划三年时间里拿出1000万元来规范提升农家乐的水平,为美丽余杭建设增添新的亮点。 经营农家乐作为农民创业增收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历来得到余杭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年以来,余杭区紧密结合美丽乡村、风景田园建设等“美丽余杭”系列专项工作,积极开展农家乐的规范提升,推动农家乐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实现富民强村目标,将农家乐经济打造成为我区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生动样本。 此次农家乐规范提升工作以三年为期,到2017年底,全区农家乐均达到合格要求。2019年底,全区规范农家乐达到50%以上、特色农家乐达到30%以上、精品农家乐达到10%以上,区内农家乐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接待能力、服务水平、经营业绩明显提升,农民就业创业增收效果进一步显现。 《意见》还对合格农家乐的定义作了规定,要求相关证照齐全,污染治理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合法合规利用房屋,统一登记备案管理。这项工作将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 同时,在符合上述合格农家乐要求的的基础上,我区将全面推进农家乐分级评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介入农家乐互联网营销渠道建设,打造环境优良、业态丰富、宜居宜游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典型。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底完成。 《意见》还将农家乐的规范提升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相结合,凡经营规模超过15户农家乐以上的,并完成农家乐集中整治的村,优先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名单。未全面完成集中整治的村,期间不得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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