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重拳整治危化品领域违法行为

  • 日期:2017-04-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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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从业者符合条件的,一律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对违规出租给不具备资质的危化品从业单位的,顶格查处! 区安监局重拳整治危化品领域违法行为 最近,我区安监部门相继在仁和、良渚、开发区等地,查处了6起危险化学品领域典型违法非法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涉及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有的未将危化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另有企业使用危化品却没有经过安全评价。目前,这6起案件共处罚金48.8万元,没收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9.3吨,配合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相关当事人1人。 在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非法案件的打击力度:第一,除对违法企业主体进行处罚外,对违法从业者符合条件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第二,对于将厂房、出租房违法出租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单位的出租方给予顶格查处,从而消除一批藏匿在人员密集区域或违章建筑内的重点隐患。同时,按照“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的要求,通过案件宣传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环节领域的企业主体形成有效震慑,在各属地镇街形成上下联动监管的态势。 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监管中牢牢抓好“执法整治”这条主线,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全过程执法,事前强化从业单位的安全准入和源头管控,事中加强与公安和属地的联动执法,力度上保持高压态势不减弱,事后对一经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给予顶格处罚。同时,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督办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监管、执法、曝光的链条式工作闭环。 与此同时,区安监局也通过本报提醒广大企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环节均进行了严格明确的行业准入和管理要求,严禁各企业主体和个人违法非法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或将出租房、厂房租赁给不具备资质的从业单位。区安监局鼓励社会公众,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共同关注、齐抓共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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