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仓前捡到银行卡 背后有密码 取了用算诈骗
- 日期:2015-02-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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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路上捡到钱包,发现里面不仅有千元现金、身份证,还有一张背面写有密码的银行卡,捡到钱包的四川籍男子丁某不“淡定”了,跑到ATM机上取了16900元,结果几天后被公安抓了。今年1月27日,丁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底的一天,天下着小雨。在仓前街道一工地干活的丁某准备到街上吃午饭。工地外面泥路湿滑,丁某一直低头看路,突然看到路中间有个红色钱包,就立马跑过去捡了起来。 环顾四周没人,丁某打开了钱包,发现里面有1100元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一张背面写着6个数字的邮政储蓄卡。丁某把钱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放进自己兜里,随手把钱包扔到了路边的水洼塘里。 下午收工后,丁某打算去银行ATM机看看卡里有没有钱,他凭直觉认为银行卡背面的6位数字就是银行卡密码。他刚巧这段时间手头也比较紧,正缺钱用。丁某来到一家农业银行,在银行外的ATM机上插入银行卡,输入6位数字,结果密码正确,一看卡里有17000元,他乐坏了,把卡里的钱全部取了出来,除了扣掉的100元手续费,实际拿到手16900元。丁某小心地把这些钱和之前捡来的东西放在了租房里,后来花掉了4000元。 当天下午,失主四处找钱包找不到,到银行挂失,银行告知卡内的17000元现金已被取走,失主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12月8日,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对丁某的租房进行搜查时发现了他还没来得及花的14000元现金以及涉案的其他物品。 案发后,丁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4100元及2000元误工费。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免费的馅饼。如果真捡到“天上掉下的馅饼”,也应该用理性的心态来处置。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