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10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10家跑路公司名单曝光!
- 日期:2017-03-1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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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15,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16年度余杭消费投诉热点。2016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消保委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89224件,其中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12315”投诉热线80332件(含来信及网上信访),转办浙江省消费维权网投诉8892件;截止2016年11月25日,共调解消费纠纷88661件,调解完成率为99.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余3000余万元。 广告宣传违法系职业投诉的主要热点。全年共登记受理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32511件,其中涉及网络交易的投诉举报32359件,占比99.5%。新《广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广告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大幅增加,成为了职业投诉人举报和索赔获利的一大抓手,甚至有不少职业投诉利用高额处罚相威胁,对违反《广告法》的经营户进行了远超《消法》赔偿标准的“恶意敲诈”。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大量存在。 2016年,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和余杭区消保委共接到各类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11060件,其中涉及普通食品类投诉举报8856件,涉及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810件,餐饮服务类投诉举报1394件。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问题仍以网购类投诉为主,占比为86%,另14%涉及本地实体经营户。而餐饮服务类问题是以本地实体经营户为主,占比为98.8%。 预付式消费卡纠纷仍然频发。2016年,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和余杭区消保委共接到预付式消费卡类投诉549起,主要集中在等行业,部分不良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进行变向集资,一旦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往往将大量的会员费非法占有并逃逸失联;由于经营者无法找到,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极易造成群体性投诉。2016年比较典型的有振轩美容美发、井世造型美容、青易瘦身、英豪斯健身、东皇健身、萧邦美容美发、瑞邦国际美容美发、望州城、佳育康健康、奥兰德海洋村等经营户。 2016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10大案例 01 保健品消费纠纷案 2016年2月28日,消费者黄女士到余杭消保分会投诉,反映其于半个月前在余杭街道某保健食品专卖店购买了价值6800元的保健品。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当时购买时宣传的疗效,因此要求退还购买的保健品,但保健食品店的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退款。 后经余杭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保健品专卖店全额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评析 商家看中老年人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采用返现的手段对他们进行不当宣传,骗取钱财。因此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谨慎! 02 空调购买赔款投诉案 2016年6月23日,消费者沈先生在江南家居某知名品牌旗舰店购买了一台空调,购买时商家承诺三天之内可以送货到家并安装,双方签定了定购合同,消费者当场支付了空调全款4500元。三天后,商家一直以没有现货为由迟迟未送货上门。一周后,消费者向商家提出退款退货的要求,商家表示一定会在7月4日前到货并安装,如果还是无法兑现承诺,愿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并接受退款退货。然而在7月4日这天,所定的空调仍没有货,消费者要求商家兑现承诺,但商家在退还消费者4500元购机款后,拒绝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后经余杭区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分会介入,通过江南家具市场负责售后服务部门对其商家做出了处理,另外市场先行将1000元商家承诺的赔付款项支付给了沈先生,沈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评析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包括空调在内的大件商品时,一定要和商家签定购买协议,在购买协议上应该写明商品的品牌、型号、款式、材质、颜色、有无损伤、交货时间等具体信息,并保管好购买协议,如果商家有承诺的,要求商家用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方便维权。 03 健身会所预付式消费纠纷案 2016年9月初以来,瓶窑一健身会所因发布“合并并停止原场所健身服务”的公告内容引起一系列预付式消费纠纷,大批会员上门要求维权,区110联动、局举报投诉中心、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平台相继收到此类投诉。 随后,瓶窑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经过对该健身会所多次约谈,最终,该健身会所与另一家健身会所解除合作事项,该健身会所独立正常经营,表示不会关门停业,继续提供健身服务。消费者们对于该结果表示认可,会继续去健身消费。 评析 预付式消费虽然省事、省力、省钱,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背后也存在着较大的消费风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购健身卡,应与经营者签订消费合同,双方明确约定服务的内容。 04 烟花爆竹伤人案 消费者何先生于2月7日在黄湖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购买了价值600元的烟花,在2月8日凌晨的燃放过程中,烟花发生爆炸,当场将消费者的眼部炸伤。消费者几次找配送烟花爆竹的经销商协商解决赔偿问题,经销商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 经区消保委黄湖分会工作人员协调,消费者何先生、杭州烟花有限公司负责人与经营部负责人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烟花公司一次性补偿何先生人民币1000元。 评析 保委提示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或燃放时要“三注意”:一是注意消费者请到指定允许的烟花爆竹专卖店去购买合格产品;二是燃放时须谨慎,按正确方式并尽可能地远离人群;三是燃放结束后,不要立即上前去看是否燃放完毕,以防烟花爆竹未燃放尽突然又爆炸伤人。 05 瘦身减肥消费纠纷案 2016年8月22日,消费者周女士在塘栖镇某瘦身馆花费1480元享受店家宣传承诺的“10天廋10斤”服务,在该店瘦身已经有20余天,但“10天瘦10斤”的效果仍没有达到,周女士要求退还部分款项,与商家协商不成,便来“沈家骏工作室”投诉。 经“沈家骏工作室”工作人员调查协商,商家共退还消费者1040元,消费者感到满意,达成和解。 评析 消保委消费警示:在接受商家服务前,消费者应当全面了解服务的内容、期限、价格等情况,再进一步做决定;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更要注意查看美容机构是否持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在接受服务后要保管好消费凭证,以便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的依据。 06 饮料喝出蜜蜂投诉案 2016年2月12日,消费者施先生在仁和一家超市内购买了一箱加多宝饮料,后来在一罐中竟喝出一只蜜蜂来。施先生随即向该超市讨说法,超市方表示这个事情得找厂家解决,告诉了施先生加多宝公司业务员的电话。施先生和业务员多次协商未果。 后经仁和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加多宝公司补偿施先生加多宝饮料6箱。 评析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固定好证据,尽量保持商品原样,收好购物小票,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向消保委投诉。 07 轿车修理偷梁换柱案 2016年4月,消费者陶先生驾驶的丰田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子受损严重,被拖到临平某汽车修理厂。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勘察车辆,结果定损45000元。车子修好后,陶先生在去上海途中感觉车子有问题,便进了一家汽车修理厂。修车师傅打开车子检修,发现很多新更换的零部件不是原厂产品。陶先生知道后,要求临平修理厂赔偿他修理费的三倍。修理厂不承认,一口咬定是原厂的零部件。 后经“谢东工作室”工作人员调解协商,最终修理厂同意将车子彻底修好,并补偿陶先生45000元。 评析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修车时尽量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修理厂,注意检查要换零部件的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防伪编码,换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 08 酒店浴室摔倒案 消费者吴某称自己于2016年5月21日入住崇贤某酒店,当天晚上10点左右,在淋浴房由于地面防滑措施不到位不慎摔倒,面部缝了30多针,与酒店方协商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后崇贤消保分会介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消费者吴某接受了酒店方一次性补偿1万元的赔偿。 评析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中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及时留存事发现场照片作为案件处理调查的取证,拨打12315或到当地消保部门投诉。 09 网购电视碎屏案 2015年双十一期间,彭先生在天猫上购买了一台索尼电视机,收到货外包装完好,等安装拆箱发现却电视屏幕碎,因超过7天退换期限,且属于消费者自行签收,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商家不同意给其免费退换货。 后经未来科技城消保分会工作人员介入,最终商家同意免费给消费者更换新机,并承担运费。 评析 为避免出现纠纷,网购家电类产品,要注意:一、要坚持先验后签。二、验收后不要自行拆包,让售后上门安装。三、一旦验收后才发现产品存在问题,需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10 网购大件家具损坏案 2016年4月27日,消费者在淘宝上购买了一个茶几,收到货发现茶几面板断裂,跟卖家协商后,商家重新发货两次,但消费者收到的均为断裂的茶几面板。后消费者联系商家要求补发面积或退货退款并由商家承担运费,商家已不同意处理。 后未来科技城消保分会工作人员通过反馈天猫平台,经由天猫平台介入进行三方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处理,货物由投诉人自行处理。 评析 为避免出现纠纷,网购大件家具类产品一定要和商家事先谈妥若损坏责任承担问题,并及时拍照取证,购买运费保险很有必要。 来源:余杭晨报、余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