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工委荣获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 日期:2017-03-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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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残工委荣获 “‘十二五’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2年在区体育馆举行余杭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 2013年10月区残联举办盲人定向行走培训 2014年5月在塘栖盲人门球基地举办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暨九残会盲人门球资格赛 2014年9月在区残联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 2015年3月第十七届“全国爱耳日”广场志愿活动 2015年5月康复工程之免费假肢安装 2015年8月在区残联举行余杭区阳光语训中心挂牌仪式 2015年9月在区体育馆举办余杭区残疾人柔力球比赛 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上,余杭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授予“‘十二五’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次获得该项荣誉,是对“十二五”期间我区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充分肯定。区残联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发挥先进代表的示范引领和模范表率作用,为加快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余杭区残工委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残疾人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认真组织实施《余杭区“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构建具有余杭特色的、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残疾人基本生活有效保障 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余政办[2014]199号),区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08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五年来共计4510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发放资金1.43亿元。 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一户多残”困难家庭生活补助及18至60周岁无固定收入生活补贴政策惠及4567人次,发放补助672万元。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全覆盖,深入实施安居宜居、危房改造、教育援助、助学补助和应急救助等各项扶残助残政策。 残疾人就业状况显著改善 发挥全区7个扶贫基地辐射、滚动作用,鼓励发展农村种养业,扶持种养大户,组织专场招聘会、办理就业援助认定等形式帮扶残疾人充分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散就业得到巩固和推进,扩大了残疾人就业面、提高就业率。全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有就业愿望的,就业率达96%。五年来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32亿元。 积极举办盲人保健按摩、盲人计算机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积极推广运河街道居家就业试点经验和网上就业培训,探索残疾人就业新途径。 残疾人康复能力不断提升 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2069例,免费验配助视器190台、助听器770台,假肢安装200例。开展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为32名重度听障儿童安装人工耳蜗重建听力;为180名听障、智障、脑瘫、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补助,发放补助150万元;引进聋儿语训专业团队,成立了余杭阳光语训中心,实施聋儿语训康复41名。 在新建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康复站;与区第五人民医院合作,开展肢体康复训练8000余人次。开展辅具配送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2014年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五年来共配送辅具3350余户,其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694户,投入资金340万元。积极举办各类康复培知识训,累计受益人数4256人。 残疾人服务设施更趋健全 建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机构6家,开展居家安养服务,托(安)养人数达3787人(次),发放托(安)养及机构补助1285万元。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占地13.5亩,建筑面积9930平方米,投资3500多万元(不含土地),2017年可投入使用。全区已有11家仁爱家园工疗站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末日间照料人数210人。 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以区汀洲(培智)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营造无障碍沟通环境,“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普及助残服务直通车。 残疾人文体活动日益活跃 区、镇街每年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活动,引导和推动全区群众性残疾人文体活动广泛开展。 支持盲人门球运动的发展,塘栖(国家)盲人门球训练基地投入使用,2012年亚洲残奥委员会运动中心正式落户塘栖盲人门球训练基地,以我区运动员为主力的中国盲人门球队多次在国际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组建成立区残疾人艺术团,提高残疾人文艺活动的普及率和参与度。成功举办区历届残疾人运动会、各项锦标赛,区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与区人民运动会同步举行。积极组织开展全区“爱心家庭”评选、最美助残人评选等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 残疾人法制建设不断深入 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完善 “三站一线一岗”信访维权组织网络。 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处置机制,区残联本级受理残疾人信访电750件,其中网上信访303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220人次,受理转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38件,受理批准残疾人经济困难类法律救助(含司法救助)80余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残疾人组织建设得以夯实 2012年,以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和基层残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全区残疾人组织网络建设。 区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到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加强协调,认真落实,形成了合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组织机构人员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全区20个镇街配备专职委员,落实社工待遇,323个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协会,其中309个村、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各镇街都已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站,并定期开展助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