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区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 日期:2016-12-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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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三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为顺利完成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准则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党内政治生态营造好;聚焦制度体系的有效执行,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好;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格执行,把作风建设持续抓下去;聚焦“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把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体现出来;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基层党风建设深化下去;聚焦纪检体制机制改革,把“三转”要求落实到位。 大会号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圆满完成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榜样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