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拟任法律职务人员公示通告
- 日期:2016-12-2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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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任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拟任职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6日起到2016年12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联系部门: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地址:余杭区临平西大街33号,邮编311100,举报电话:0571-86239963,短信举报:139680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