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目标任务

  • 日期:2016-12-1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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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余杭区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完成省定任务28个治理村,新增受益农户9200户。2014-2016年,余杭区累计完成179个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各类污水管网1400余公里,新增受益农户7.34万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超额完成三年目标任务。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了农村污水横流现象,有效改善了村庄环境面貌,促进了河道水质治理。 余杭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打好治水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及河道治理目标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行动,统筹谋划,完善机制体制,凝聚各方合力,强化全程监管,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016年,根据目标任务和全区“五水共治”工作计划,制定下发年度工作方案。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具体任务。3月底,全区各村完成入户调查和前期方案设计,区农办、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逐一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的规范性、可行性。在工程实施中,相继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施工现场会、各类业务培训等,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各地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进度通报和质量通报,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予以督查抄告,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力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践中,余杭区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确保组织到位;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确保技术到位;统一招标,分项实施,确保程序到位;统一标准,分层监管,确保质量到位;统一管理,落实长效,确保运维到位。“五统一”和“五到位”有效地保障了余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余杭区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产生了不少工作亮点和特色: 一是实行第三方质量监管。2014年开始,余杭区在全省率先创新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监管”机制。专门制定余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规定,委托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理”单位,对全区治污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和监督检查,实行对“监理的监理”,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再套一道“紧箍”。 二是落实农民监理员制度。在镇村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实施日常监督的同时,全面推进农民监理员制度,所有村都建立了农民监理员队伍,共聘任农民监理员1160名。通过业务培训后,农民监理员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全程管好“家门口的工程”。 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余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始终坚持社会各界和村民群众参与,在实施过程中,社会各界纷纷捐款资助,共筹集资金6900多万元,如乔司街道各村农户每户捐款1000元。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等阶段均进行项目有关事项全程公示,让村民清晰了解治污工程情况,随时监督工程建设,得到了村民的广泛认可,如崇贤街道三家村一户村民为了污水处理池能顺利修建,主动拆房拆墙,为工程施工腾出空间。 四是统筹推进污水共治。严把工程设计,统一设计标准,确保方案的规范性;统一调查方法,确保方案的科学性;统一评审把关,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协调推进农村各类污染源整治,针对不同排污主体及污水性状,分门别类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努力实现全区污水治理全覆盖。 五是建立“一村一档”。制定余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区级“一村一档”工程台账资料库,工程台账资料共6大类别,涉及57项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招投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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