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各地将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 日期:2016-11-2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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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宪法走近你我” 我区各地将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6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第16个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宪法走近你我”。我区各地将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素养,推进我区“法治余杭”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从2014年起,12月4日被称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我区各镇街、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区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法治余杭建设成就,树立全区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据了解,在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区将在崇贤街道卧龙浜宪法主题文化公园开展开园揭幕活动,届时,将组织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城管局、卫计等单位的公职人员在宪法标志景点前开展宣誓活动,以及文艺演出、广场咨询、法治图展、宣传资料发放等,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扩大“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