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月支付首次突破千人

  • 日期:2015-01-0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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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月支付首次突破千人 基金支付1026.44万元 2014年度我区生育保险待遇业务节节攀升,屡创新高。12月份,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支付1166人次,基金支付1026.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26%。 我区生育保险待遇业务不断攀升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社保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女职工的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2014年初,计生部门对“单独二孩”政策的陆续放开,促使我区育龄妇女生育达到高峰。 目前,我区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可在临平市民之家窗口办理,为避免经办人员来回奔波,区社险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请注意以下几点:1.职工在单位需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2.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前来办理业务时,请提前登录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填写并保存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及账号开户名;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最早在女职工生产或手术后的次月,最迟不能超过生产或手术后的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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