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公安局办理准迁证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 日期:2014-01-07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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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引进落户公安局办理准迁证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急需专业的外地籍应届中专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申请落户时所需材料: 1、外地人才进入余杭落户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本人要求落户的申请报告; 3、落户人的户籍证明(本省内人员提供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落户人的学历文凭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杭州地区以外取得的需经杭州人事局审定)证件及其复印件; 5、若申请人已被我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企录用并订立劳动(聘用)合同的,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时应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证件(夫妻关系要有结婚证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个以上子女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 7、落户在工作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再找工作,由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户口挂靠在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但其配偶子女不能随迁落户,所需材料同上述1—4项。 余杭区公安分局户籍科联系电话:0571-89261497 二、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南苑街道且自身无集体户的代理单位录用人员已婚女性或者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已婚女性户口暂时挂靠在余杭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需向南苑街道新城社区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子女挂靠本办公室集体户的,需提供准生证、出生证和女方生育情况材料到社区作余杭招聘网 www.hzyh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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