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男子真荒唐 一个三次酒驾一个酒驾撞进医院

  • 日期:2014-12-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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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部门在查处酒驾过程中遇到两件荒唐事,其中一名男子此前已因两次酒驾吊销了驾驶证还不收敛,一晚喝了三次酒,依然酒后开车;另一名男子的举动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先是酒后开车撞医院门口道闸,随后又驾车到派出所自首,主动承认自己酒驾。 12月12日0点43分,交警瓶窑中队接到指令,瓶窑派出所民警在瓶窑镇大桥南路处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打架警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酒驾。在现场,驾驶员曹某(男、30岁,湖南省岳阳市人)被瓶窑派出所民警控制,身上有明显的酒味。 据了解,当天晚上,曹某和朋友吃完夜宵去找女友,没想到和女友当场发生了冲突,双方还大打出手。在周围人的劝说下,两人停止了争吵,气愤的曹某驾车离开了现场,他的女友则报了警。当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时,曹某也驾车返回了现场,发现女友报了警,他更加生气,还想伸手打女友,被民警当场控制。民警闻到曹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于是就通知了交警部门处理。 经检测,曹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据曹某交代,12月11日晚饭期间先是喝了2两左右的白酒,后到KTV喝了五六瓶啤酒,随后又在夜宵店喝了1瓶啤酒,吃完夜宵已是次日凌晨时分,满身酒气的他开车去接女友,这时两人发生了冲突。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曹某分别在2013年10月22日和2014年7月2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他的驾驶证也在2014年7月20日被吊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再加上醉酒驾驶,曹某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另一位驾驶员的酒后举动更加荒唐,12月13日0时15分许,当事人吴某(男,43岁,浙江省东阳市人,)驾驶轿车在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撞毁道闸后,又驾车来到余杭区公安分局南苑派出所自首,称自己酒后开车。交警南苑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到南苑派出所。经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0mg/100ml,也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吴某说,12月12日晚上,他在杭州一家饭店与朋友几个吃饭,期间喝了3两多白酒,到了晚上11点左右,因经济问题和老婆吵架,心情不好就驾车出来散散心,开着开着就开到了余杭区第一医院门口,一时糊涂,竟然撞上了医院门口的道闸以此来泄愤。事后,他很是后悔,于是就驾车到南苑派出所自首了。 目前,这两人都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醉驾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http://www.hzyhzp.com/ 余杭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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