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退饮水桶押金 两名安徽老乡吵了起来
- 日期:2016-06-21 13:22
- 浏览:87次
■记者 黄晟扬 通讯员 陈震庆 本报讯 安徽人小吴是做送水生意的,6月16日上午,他拿着桶装水押金单找到了饮用水店老板从师傅,小吴拿着押金单要退款,老板从师傅表示,单子不是自己签的字,640元的水桶押金只能按购买价退230。于是,小吴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民警来评评理。 小吴做送水生意好多年了,他送的水,都是在从师傅这里进货的,水桶押金是20元一个,因为可以反复充灌,所以小吴一直没有退过,不过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店里的桶放不下了,于是他翻出了押金单,找到从师傅要求退款。 小吴的单子上有23个水桶,总共640元,但是从师傅认为单子不是自己手上出去的,只能按购买价10元一只回收,从师傅还说,小吴的押金单子是伪造的,这下可把小吴惹火了。 小吴报警后,南苑派出所民警来到了现场。见到民警,小吴拿出了身上的两张饮水桶的押金单子,民警看后发现两张单子都是2013年的押金单,一张是140元,另一张是460元。460元的这张单子由于是副本,加上年限比较久了,单子上面的字迹比较模糊。民警拿着押金单子和小吴一起找到了饮水店的老板从师傅,从师傅对140元的这张单子没有异议,不过这张460元的单子他表示不是自己签的字。从师傅提出质疑:“这张单子是不是伪造的?”就是这句话让小吴难以接受。小吴有些气愤,反问从师傅,“我们合作这么多年,怎么会拿假单子来骗你?” 民警再仔细一打听,原来双方还是安徽老乡,民警希望大家好好回忆回忆,如果真的想不起来,大家就按折中的办法来处理。老板按销售价10元给小吴230元,剩下一半230元老板再退给小吴120元,在民警的调节下双方表示同意,小吴也表示,会和从老板继续合作下去。 民警对小吴提出了几点建议,以后押金单子要保持字迹清楚,让老板签上姓名,同时盖上单位公章,这样万一遇到问题大家不至于闹得不开心。 转载余杭晨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