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家危货运输单位被处罚

  • 日期:2016-05-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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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立 记者 吕波 本报讯 近日,区运管处对电子运单携带率未达到100%的两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为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动态监管,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在2015年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 危货运输企业通过打印并随车携带运单(短信或手机APP),从而规范企业危险货物运输组织流程,强化各环节工作职责的落实,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水平;行业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做好电子运单上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携带情况,对于电子运单携带率未达到100%的企业,通过数据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危货企业连续两次电子运单携带率未达到100%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将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规范化经营,有效遏制企业对所属人员和车辆“监而不控”“挂而不管”,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 转载余杭晨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大麻人才网,余杭人才网,连杭人才网,许村人才网,崇福人才网,洲泉人才网,长安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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